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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贯策落实交通运输部取消及免征港航企业收费项目清单的规定

时间:2014-03-20  来源:深圳七七七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取消及免征港航企业收费项目清单

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费有关工作的情况。据介绍,此次共取消、免征了7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10个具体收费项目,取消或暂停收取4项监管服务性收费,并采取措施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帮助解决国际国内航运企业走出当前严重困境的重要举措

中国海事服务网总结整理了其中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具体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其中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取消及免除的收费项目:

1、取消船舶进出中国沿海港口的护航费用。海事部门决定取消航运企业申请船舶进出中国沿海港口的护航并且是由海事部门提供护航服务的费用。

2、取消船舶进出长江的护航费用。

3、取消大型液化天然气船舶进出港的护航费用。

4、免除货物托运人和代理人承担的装载危险品的集装箱开箱查验过程中的取样送检费用。

5、取消船舶供油加油作业期间建设围油栏的有关费用。船舶从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进行水上过驳作业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应该铺设围油栏,经过研究针对船舶供受油作业方式,取消海事部门铺设围油栏的相关费用。

6、暂停国际船舶驶离中国港口前清除船上污染物的规定,由船舶自行选择污染物的清理港。该措施可以避免国际航行船舶在挂靠国内多个港口时重复收取污染物的清理费用。

7、暂停执行内贸运输煤炭物理性质检测的强制规定。在国内航线上运输煤炭按照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有关事项规定》的要求,货物托运人或代理人需进行煤炭物理性质的检测。现取消强制执行的规定,将减少航运企业的检测费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取消及免除的收费项目:

1、规范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的收费。水运局要求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原则。将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舶价格相联系的收费方式改为按次定额收费,以解决收费标准偏高和不统一的问题。

2、对航运企业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兼并重组的航运企业,涉及所有权变更的船舶免费进行交易。为大型航运企业开展结构调整提供便利,减轻企业负担。

3、启动阳光引航工作。要求引航机构主动公开引航计划、引航作业拖轮辅助标准、引航收费内容等,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船舶代理市场监管。目前有些港口的船舶代理机构对内贸船舶进行强制代理,加重了国内航运企业的负担,对此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港航管理部门加强船舶代理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同时,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与国家发改委正在调研以理清港口收费关系、调整港口不合理收费。